南阳  [切换城市]  
用户名:密码:记住密码商家入驻/帮助中心
南阳搬家网广告位
当前位置:牛搬家 >>> 资讯

南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秸秆焚烧问题的处罚通报

  • 更新时间:2014-10-26 浏览量:79次
  • 10月12日,方城县杨集乡孟庄村焚烧秸秆1堆。

    10月13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李营村焚烧秸秆3堆。

    10月14日,方城县清河乡和庄村焚烧秸秆10堆;方城县赵河镇化庄村焚烧秸秆2堆;宛城区高庙乡赵桥村焚烧秸秆3堆。

    根据《南阳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宛政办〔2007〕3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宛禁烧办〔2013〕2号),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对方城县政府罚款14万元,给予清河乡分管领导纪律处分,并对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诫勉谈话,给予杨集乡、赵河镇政府黄牌警告;对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罚款4万元,给予枣林办事处、白河办事处黄牌警告;对宛城区政府罚款4万元,给予高庙乡、黄台岗镇政府黄牌警告;对镇平县政府罚款2万元,给予杨营镇政府黄牌警告;对卧龙区政府罚款1万元,给予王村乡政府黄牌警告;对官庄工区管委会罚款1万元,给予官庄镇政府黄牌警告。

    以上罚款由市财政局从有关县区财政直接划拨;纪律处分由市纪委监察局督促落实;由市禁烧办对有关乡镇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希望各级政府引以为戒,采取得力措施,强化监管,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搬家动态
搬家风水
搬家攻略
搬家吉日
热门城市
关于我们|高级会员|付款方式|联系我们|投诉举报|牛搬家公约|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条款
© 2025 :南阳搬家公司  津ICP备12007331号-14